長沙灣麗翠商場發生「貓店長」盜竊案。警方昨日(25日)早上接獲該商場地下一間食品超級市場職員報案,指店內一貓隻懷疑於周四(24日)晚上7時許被2男女抱走。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盜竊,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探員於超市報案同日中午在深水埗區、以涉嫌盜竊拘捕46歲姓劉女子及43歲姓鄭男子,其後由警方帶署扣查。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行動中,警方起回被盗去的花貓,該貓沒有受傷,並已歸還予店鋪職員。
據了解,職員發現「標哥」失去蹤影,遍尋不獲,遂翻查店內閉路電視,揭發當晚有人趁超市準備收舖期間,從防煙門進入貨倉將該貓抱走。消息指,超市共飼養3貓隻,在貨倉位置放有貓籠、貓屋、糧及水等,被盜去的啡黃色貓「標哥」,為雄性,於店內飼養約3年。
警方重申,盜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要小心保護財物,如發現任何可疑人或情况,應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