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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安督察涉盜食物樣本不認罪 上司供稱食物檢測完應棄置並灑上臭粉 (18:09)

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於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時,串謀盜竊食安中心購作食物檢測用途的食物樣本,以供自用,疑涉及包括芝士及海鮮等食品。他們同遭廉署控告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已認罪,另4人今(22日)不認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眾被告的上司供稱,食安中心不允許職員將檢測用剩的食物作私人享用,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棄置並灑上臭粉。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劉承軒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並會在審訊中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其餘4名被告同否認一項串謀盜竊罪。

承認事實指,食安中心每年都會制訂食物輻射水平檢測項目,部分食物會由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師檢測,另一些食物則會由食安中心進出口組在辦公室用一個名為CMS的檢測系統做幅射水平檢測。食安中心先後制訂2022年及2023年輻射檢測項目的檢測計劃。

為執行檢測計劃,陳映姍負責於2022年4月向歐陸食品有限公司採購食​物,並於同年5月12日收貨時支付11,710元。陳又於2023年1至2月向安得利香港餐飲有限公司訂購食​物,由食環署支付約6,120元。5名被告於2023年3月9日被捕,廉署人員在5人的住所分別搜出21件、25件、10件、8件、18件證物。

食安中心衞生總督察盧志明供稱,食安中心不允許職員取檢測後用剩的食物來自用,應將它們帶到垃圾站棄置,過程會由衞生督察監察並填寫記錄,而且須向該些樣本灑臭粉,以防有人拾來自用。高級衞生督察劉巧君則指,所有被告入職時,已向他們簡介棄置食物樣本的程序,並有留下電郵作紀錄,平時開會也有提及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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