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干犯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的20歲男廚師,涉酒後於酒店房內強姦月事來潮的女網友,早前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及判刑。法官判刑時提到,事主接受評估後被發現有抑鬱和焦慮等情況,更萌生輕生念頭,認為事件對事主構成持久心理影響,判被告監禁7年半。
被告葉泳鋒(20歲,廚師),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在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某房間,強姦案發時16歲的X。被告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今日求情及判刑。
辯方求情稱,案發時被告年齡為19歲、X則為16歲,雙方年齡差距不大,而且「牽強」而言兩人並非陌生人,而是朋友。辯方又指出,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一時無法控制情緒犯案,形容案件不涉精心策劃;創傷報告亦顯示,X沒承受嚴重或顯著創傷,冀法庭從輕發落。
法官陳嘉信判刑時提到,X案發時僅得16歲,處於易受傷害的年齡,強調法庭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以表公眾的厭惡,並為X及其家屬伸冤。陳官續指,本案加刑因素包括被告犯案時沒採用安全措施,以及事件對X造成持久的心理影響等。陳官決定以監禁7年半為量刑起點,並明言被告在酒精下犯案並非減刑因素,認為本案沒有減刑因素,終判被告監禁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