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即棄塑膠產品的管制已於去年4月22日正式實施,涉及飲管、攪拌棒、碟、進食用具等細小而回收困難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產品。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回覆立法會議員李梓敬書面質詢時表示,今年3月起已約見多個餐飲業商會,聽取對第二階段的意見以及了解非塑膠替代品的最新發展,並預計年中會與大型餐飲集團合作,測試塑膠食物容器的替代產品。
至於執法情况,謝展寰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環保署共收到108宗投訴和舉報,98宗涉餐廳提供受管制即棄膠餐具,10宗有關其他即棄塑膠產品,當中18間食肆收到書面警告後違規情況仍續,已向負責人處以2000元定額罰款。
謝展寰另透露,「綠色餐具平台」現時已有超過170間餐具供應商和逾2000款非塑膠即棄餐具產品,他又形容市民、業界在日常生活和業務上已配合轉變,估計年均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棄置於堆填區的即棄餐具。謝展寰表示,法例實施近一年,替代品供應已日趨多元,替代品的售價持續下降,產品質量顯著改善,業界亦已適應法例,並了解選用合適的塑膠替代品。他強調,實施第二階段之前,政府會充分考慮相關替代品的成熟度、普及性和可負擔性,按實際情況考慮進一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