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發生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Facebook發布影片講述事件,並時任提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林早前入稟控告何誹謗並要求賠償,案件今(16日)在高院作審前覆核。法官批准何一方修訂抗辯理由,援引林被裁定暴動罪成的「721案」作為證據;法官同時應林一方申請,將本案無限期擱置,直至林就「721案」提出的定罪上訴有結果。
林卓廷被指2019年7月21日晚於港鐵元朗站內參與暴動,受審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監禁37個月,之後就定罪提出上訴。林今日由懲教人員押解到庭應訊;何君堯則在聆訊途中進入法庭旁聽,其後離開。
庭上透露,本案原訂今年8月開審,審期為10天。今年3月,何君堯一方申請修訂抗辯理由,在本案援引林卓廷被裁定暴動罪成的「721案」裁決抗辯;至本月初,林卓廷一方申請無限期押後本案聆訊,直至上訴庭就「721案」頒布判決為止。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解釋,若上訴庭維持林卓廷在「721案」的定罪,「we are dead already(我們已經死了)」,料無法繼續控告何君堯,力陳應押後本案,直至上訴庭就「721案」頒布判決。
代表何君堯的大律師梁希賢則提到,若法庭批准林卓廷的申請,將令何君堯「wait indefinitely(無了期等待)」,又提到按照法庭日程,上訴庭或要在2026年才能審理「721案」上訴。法官楊家雄回應稱,他不說押後案件就會令何君堯「無了期」等待,並形容上訴庭日程「is in good hands(安排妥當)」。
楊官聽罷雙方陳辭後表示,「721案」的裁決「conclusive(具結論性)」,准許何君堯一方修訂抗辯理由,在本案援引「721案」為證據。楊官同時說不能漠視「721案」上訴,並基於公平性等因素,批准將本案無限期押後,直至「721案」上訴有結果,或林撤回「721案」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