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申訴專員揭地盤竹棚、吊機等裝置未搭好已預簽表格「確認安全」 促政府加強監察 (12:49)

近年建造業工程多發生致命工業意外。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6日)表示,發現負責檢查工程裝置、機械的人員未認真檢查,甚至完全不檢查,包括「預先」確認未搭好的竹棚架「安全」;另外,他強調職安健法例罰則不足,被定罪最多的承建商5年內被定罪77次。

對高風險作業中的裝置如竹棚架、吊機等,承建商須安排合資格的檢驗員或工程師檢查,在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後,才可給其他工人使用。陳積志指出,發現多宗個案的合資格人士未做足檢查就簽署表格確認安全,如確認竹棚架安全的「棚紙」。

他舉例指,有簽署「棚紙」者被發現檢查日期一欄上寫上兩日後的日子,甚至人士在竹棚架未搭建好時就簽紙;亦有兩名工程師未檢查設備,卻在不同日子、甚至風暴後,簽署數張表格,確認起重機安全。陳呼籲勞工處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清單」範本,要求檢查者備存檢查記錄,並引入抽查制度等,又呼籲處方建立電子平台供承建商上載檢查記錄,以便監察。

公署另提及,在2018至2023年間,違反職安健法例的承建商每年罰款平均介乎8000至1.05萬元,阻嚇力不足,並舉例期間被定罪次數頭兩名的承建商,分別遭定罪77和56次,形容其為慣犯,視法例如無物。陳積志指出,23年4月新條例加大罰則和檢控時限,勞工處應適時檢視新法則的檢控工作成效、法庭所判刑罰等。

陳積志指出,相對於高昂的建造費用和收益,上述罰款「根本就好少」,亦很少判監禁,強調相信罰則一定阻嚇力不足。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