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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夏天須穿長褲覆核案 鄒幸彤一方稱令女性受苦 懲教反問「苦況何在」 (18:04)

已還押逾3年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女性還押者在夏季日間活動須穿長褲,男性卻可穿短褲的規定涉嫌性別歧視,要求懲教署廢除及更改,案件今(14日)在高院聆訊。鄒一方陳辭稱,現行規定令女性受苦,亦無社會效益;懲教署一方則反問「苦況何在?」又指若每名女在囚人士都僅因不喜歡某政策而興訟,「政府如何運作?」

本案原告為鄒幸彤;答辯人為懲教署長。鄒幸彤早前獲批許可提出司法覆核,代表鄒的大律師譚俊傑今陳辭稱,鄒一方主要挑戰署方不容許女在囚人士穿短褲的規則,而非集中就鄒本人被拒穿短褲的決定提出挑戰。

譚俊傑指出,要求女性在囚人士於炎夏穿著長褲,有違署方向囚犯提供人道和健康環境的目標,亦無理據反映顯示穿短褲「不體面」,力陳署方未能確立要求女在囚人士穿長褲具有合法目的(legitimate aim),即有利於院所的紀律。此外,譚透露,除鄒幸彤以外,有14名前在囚人士希望在夏季日間活動須穿短褲。

譚俊傑陳辭其間,法官高浩文問到,若他最終裁定鄒幸彤一方勝訴,是否意味所有女在囚人士在夏季日間活動都要穿短褲?譚說是,同時說在囚人士可因應宗教理由,向署方申請穿長褲。

代表懲教署一方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陳辭指,按署方紀錄,由2023年8月至去年底,鄒幸彤共向署方提出逾300項要求,但無一次提出在夏季日間活動穿短褲,直言鄒就她被拒穿短褲提出的挑戰是建基於謊言。呂另指出,署方其中一項政策為教育在囚人士,而穿著制服有助加強紀律訓練,力陳現行政策具合法目的。

此外,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亦曾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女囚犯夏天穿長褲的決定,惟最終撤回申請。呂提及,鍾提出該次覆核後,有53名女在囚人士表示希望在夏天穿長褲,其中10人基於宗教理由提出,其餘人士認為穿長褲可便利工作、防止蚊釘,以及避免露出露腳上疤痕和腳毛等。法官高浩文聽罷陳辭後,表示會在今年6月13日或之前頒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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