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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高院內拍攝押後再訊 案發時同層審潘焯鴻藐視法庭案 (12:55)

高等法院3樓的法庭去年11月審理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被控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時,一名48歲女子涉於該樓層的會議室外拍攝,因而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罪。案件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被告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500元保釋,不准接觸控方證人或前往案發地點。

被告余淑萍(48歲,家庭主婦)被控於2024年11月25日在高等法院3樓會議室外,在法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

控方在庭上稱,擬修改控罪內容。被告今沒法律代表,但有意聘請律師,希望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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