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疑於約兩個月前在黃大仙的行人天橋升降機外遭非禮,33歲休班男警事後被捕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5月27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以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案發現場。 被告鄭毓偉(33歲,報稱警員)被控於2025年2月4日在黃大仙鳳德道8號燈柱AA7096附近行人天橋升降機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警方指,被告已被停職。相關字詞﹕法庭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