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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涉代人網上公開欠債者資料 被告稱交「同事」處理帖文 (19:49)

網媒「荃媒」社交媒體帳戶涉嫌於去年4月「起底」一名被指欠債者,再在公開群組發布其個人資料,一名報稱傳媒工作者的40歲男子被控以一項「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並不認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他是「荃媒」記者,接到一名女子求助指事主疑欠債不還,但載有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由他的同事發布。被告稱事主曾恐嚇他,問他:「怕唔怕犯國安法啊?」

被告肇峰(40歲,報稱傳媒工作者)被控去年4月4日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男子X的相關同意下,在facebook群組「搬屋公司黑名單」以帳戶「荃媒 Tsuenwanlennon Daily」披露X的個人資料。

被告稱,他與另外兩名同事一起管理「荃媒」,「(荃媒)負責調查事件嘅真偽,接到個案就調查跟進,俾公眾知發生咩事」。他指當初接到一名女子求助,指事主男子X欠債不還,但他不夠時間處理此個案,決定把它交給姓陳的女同事處理,而控方指稱載有X個人資料的帖文由她發布。

被告續指,他與同事共用一個名為「Ricky Lau」的個人Facebook帳戶控制「荃媒」的帳戶,因此無論涉案帖文由誰透過「荃媒」帳戶發布,發布者的名字也會顯示為「Ricky Lau」;不過被告確認他的英文名字正是「Ricky Lau」。被告聲稱在涉案帖文被發布後,X曾找到他與母親的合照,並恐嚇他說「呢個係咪你媽媽啊?怕唔怕犯國安法啊?」

控方盤問時,被告稱不同意該女同事發布涉案帖文,但沒想過她是對或錯,因為帖文中資料由X自願提供。裁判官王證瑜散庭前問被告的教育程度,被告稱在外國讀書至「第十二班」,即屬中學程度,又說:「我係有啲言語障礙㗎,對唔住」。案件明(11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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