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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重審後暴動罪成 親撰求情信盼早日與家人團聚 (14:10)

涉2019年8月31灣仔衝突案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經歷律政司上訴、案件發還重審後,上月被裁定暴動罪成,辯方今(3日)在區域法院替陳求情。資深大律師潘熙讚揚陳為人善良,若非有案在身,「相信去咗泰國或者緬甸」;而本案前後橫跨逾5年,陳期間不幸「患咗一啲病」,仍積極面對人生。潘熙形容本案「可能係我做咗咁耐最困難嘅求情,但已經將可以講嘅講晒」。案件押後至4月9日,將一併處理陳和同案被告的判刑。

被告陳虹秀(現年48歲)今身穿白色上衣、戴上黑框眼鏡,與親友點頭微笑。潘熙提及陳虹秀的背景,指她大學本科為工程系學生,畢業後報讀港大社工系碩士,無政治背景和定罪紀錄。陳的母親形容陳從小到大學業成績優異、性格開朗,亦有強烈正義感,先人後己,「好似某啲律師睇唔過眼就會講嘢」。

潘熙指,其親友的求情信均肯定陳為人善良、樂於助人,過往曾到青海、四川、尼泊爾等地參與救災。潘續指,案件至今橫跨逾5年,陳2020年9月原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後,翌月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提出上訴,至2021年12月才被法庭施加保釋條件,此前陳「free to go」,但「仍選擇留港面對」。

潘熙提到,陳曾獲選為優秀社工,即使她涉案,保釋期間再進修與特殊學習需要有關的另一心理學碩士。潘透露,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陳因承受極大壓力,不幸患病,現時仍需服藥控制病情;而因定罪,陳的社工牌照有機會被吊銷,猶如「雙重懲罰」。

就本案而言,潘認為以陳原審無罪,經上訴後發還重新裁決而定罪的情况,應較單純上訴後定罪獲得更多減刑。加上陳只參與暴動約40分鐘,無證據顯示她鼓勵他人作更激烈行為,望法庭考慮前述一籃子因素,給予陳最寬大減刑。據陳親撰的求情信,陳表示對母親深感愧疚,自言是「不孝女」,盼望可早點與家人團聚;她亦承諾會在社會找到新位置,繼續服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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