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停職的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嫌在去年7至11月,於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一名女子,他原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今(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時,周被加控多一項非禮罪。被告否認全部3罪,辯方透露擬聘用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另替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短暫離港。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拒絕,被告續以原有條件保釋至6月27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周毅剛(49歲、控罪書上無報稱職業)被控於2024年7月至8月之間某日,在香港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猥褻侵犯女子X。修訂控罪及新增控罪分別指,被告於同年11月1日在警察總部41樓會議室及41樓總務室猥褻侵犯X。
裁判官梁雅忻表示,得悉控辯雙方對審期預留日數的意見不一,而控方初步擬傳召10名證人,包括事主X、新近投訴者及證物警員。辯方指,冀控方傳召總警司出庭,對方據X所指,在其中一次事發時疑與被告面對面。此外,辯方有意盤問總警司身旁、隸屬同一部門的數名警務人員;控方現時尚未掌握該數名人士的身分,亦需時替總警司錄取證供。
辯方表示與控方商討後,希望法庭能安排審前覆核,裁判官最終將案押後,並拒絕辯方的更改保釋條件申請;被告續以5000元保釋,且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