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8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主要涉及引入嚴重濫用公屋新罪行、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並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的檢控時效。條例草案將於4月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根據條例草案,政府加入如將公屋單位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及監禁1年。
政府發言人說,期待條例草案能早日獲得立法會通過,指出根據建議,有關法例修訂將於明年3月底生效,當局會在加強及持續宣傳,確保公屋居民及市民理解一系列加強打撃濫用公屋新措施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