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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師企圖強姦女顧客 控方指若非事主睡醒被告恐已得手 (14:24)

43歲按摩技師涉嫌趁內地女顧客在按摩床上睡著時,企圖強姦對方,因而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2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提到,被告案發時露出有生理反應的下體,若非事主及時「扎醒」,強姦事件便會發生。控方透露會傳召事主、案發後安撫事主的女警,以及拘捕被告的警員出庭作供。

被告錢平(案發時43歲,按摩技師)否認於2023年6月26日,在油麻地白加士街107號某房間,企圖強姦女子X。案件今在高院開審,由3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審理。

控方外聘大律師鍾偉強作開案陳辭指,2023年6月24日,當時21歲、在廣州讀大學的事主X,跟男友來港旅遊;翌日,X的男友先行返回內地,X則獨自留在香港,至同晚11時許,當時身在油麻地一所酒店的X欲尋找按摩服務,其後輾轉抵達涉案按摩店。

控方表示,當晚只有被告身處涉案按摩店,而X同意接受價值198元的一小時按摩服務。就按摩過程,控方稱,X「可能攰得滯」,因此在過程中睡著,大約50分鐘過去,被告叫醒X,表示按摩服務已完成,但X仍希望繼續接受按摩,決定「加鐘」一小時。

控方續謂,X接受「加鐘」按摩其間再次睡著,惟到了6月26日約凌晨2時,當時伏在按摩床上的X,突然感到身後被重物壓住,同時感覺到陰部被其他物體接觸,於是「扎起」,並發現自己的面褲和內褲被脫下至膝頭位置,下身暴露;被告則身在床尾,褲子亦脫下至膝頭位置,露出有生理反應的下體。

控方形容,當時X「好驚、失控」,立即「衝落樓」打電話報警,惟X沒戴眼鏡,加上環境漆黑,未能告訴警方自己身在何處,遂返回按摩店取回眼鏡等個人物品,然後「再衝落去」等待警方到場,而當時被告亦跟隨X下樓。控方稱,不久後警方到場拘捕被告,事主則被帶往醫院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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