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昨早展開特別執法行動,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在未經授權下,非法轉播海外足球和籃球直播賽事、影視頻道、侵權影片等。行動中,海關檢獲市值4萬元的電子設備,包括一部用作存放逾5萬部侵權作品的電腦伺服器。海關提醒,有關行為或違反《版權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囚四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萬元。據悉,疑犯報稱為醫護人員。
海關早前接獲版權擁有人舉報,指有人在未獲授權下轉播其擁有的影視頻道。海關展開調查,發現涉案人是收費電視的註冊用戶,其自設網頁,聲稱網頁為「數碼電視轉播站」,可24小時運作並設高速伺服器,能轉播不同電視頻道,包括TVB及NOW TV的免費及收費節目,例如海外球類直播賽事;又另設動畫網站,提供海量侵權動畫影片。
海關指,涉案人利用了新型數碼技術,登入付費頻道,避開版權人施加的數碼保護,透過自設平台,轉播免費及收費電視頻道節目,以賺取廣告收益;網站亦設付費會員制,用戶能透過購買點數串流點播,舉例每月須付80元買點數。海關估計平台已運作數月。
海關得到國際組織、版權擁有人和網上服務供應商的協助,成功追蹤涉案人的數碼足跡並策劃是次行動,於昨早突擊搜查荃灣一住宅單位,檢獲市值4萬元的電子設備,包括兩部由收費電視頻道提供的電視解碼器、1套電視信號接收設備、3部懷疑用作非法串流的電腦伺服器等;同時,海關亦利用電腦法證程式,在海外籃球賽直播期間,實時監控涉事平台的串流行動以蒐集證據,最終成功拘捕26歲的男疑犯。
海關指,疑犯現獲準保釋候查,正調查案件涉及的金額、運作細節等,不排除拘捕更多人。海關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活動,亦應尊重知識產權,避免透過任何非法串流的形式收看侵權作品;涉及非法串流的程式或連結可能附有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
海關重申,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囚四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