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及警務處今日(2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及警方將於6月15日起實施電子交通執法,以電子方式發出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俗稱「牛肉乾」)等告票。警方指,電子告票實施初期會「雙軌並行」,同時發出傳統紙本告票,讓市民逐步適應。警方表示,推行新措施前將作出一系列的宣傳及教育工作,助市民了解安排。
警方6月15日起將逐步向已於去年11月或之後曾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的違例人士,以電子方式(流動電話短訊或電郵)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告票;如違例人士並未提供其核實電子聯絡方式,警方則會沿用現有做法發出紙本通知書。
警方稱,獲發電子告票的市民除可以傳統方式,例如自動櫃員機、「繳費靈」、郵遞、 郵政局櫃位等清繳罰款外,亦將可透過警方新推出的電子交通執法專屬網站及流動電話應用程式處理罰款,在系統核實告票內容後,可以電子途徑,如網上信用卡及「轉數快」等在網上清繳罰款。警方指,專屬網站及應用程式已通過負載測試和壓力測試。
警方又指,在市民適應電子告票運作後,執法專屬網站及應用程式將再分階段推出車輛告票管理系統。擁有或駕駛公司名義登記或商用車輛的車主及司機,在登入專屬網站或應用程式後,可安排其他人協助處理電子通知書相關事宜,減輕車主或公司管理人員行政負擔。
立法會去年6月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容許警方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告票,運輸署去年11月起會在處理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申請及續期時,蒐集車主及駕駛執照持有人的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以供警方發出電子告票。運輸署指,現時收集車主和牌證持有人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的工作暢順,車主及牌證持有人除可於續期時提供電子聯絡方式外,亦可隨時向署方提供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