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運輸工猛烈搖晃幼女致她身亡 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11:59)

向同居女友淋腐液判囚男子,出獄後疑猛烈搖晃幼女致腦出血昏迷,3歲生日當天不治。男子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另於開審前承認虐兒罪,法官今(26日)於高等法院就謀殺罪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虐兒罪判囚6年5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42歲被告劉佳坪被控謀殺女兒梁雅思,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庭上透露,被告曾任兼職運輸工人,另有10次案底,涉及12項控罪,包括向雅思生母梁小欣淋腐液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管有危險藥物等。

被告被裁定謀殺罪成,另在開審前承認虐兒罪,今於高院一併處理。辯方求情指,過往案例的受害人遭受綑綁燒傷,和本案嚴重性有一段距離,建議就被告虐兒罪的量刑起點定於5年至6年監禁。辯方提及,被告有向女友梁小欣淋腐液的案底,但已接受懲罰,他再犯家暴案件,只是「未完全更生」(not fully rehabilitated),不應視為加刑因素。

辯方指,被告早前承認虐兒罪,但爭議大部分控方指控,控方審訊中就虐兒罪舉證不成功,無法證明被告8至10次搖晃雅思的細節。黎官問,被告承認兩度搖晃雅思,「是否足以造成(雅思)胸腺退化至80歲老人家的程度?」辯方回應,雅思的壓力來源未必來自被告,梁小欣承認曾打雅思,或構成雅思的情緒壓力。

針對謀殺罪,黎官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至於虐兒罪,黎官指被告從2020年5月起對雅思愈發嚴厲,「雖然不是最惡劣的程度,不可以說不嚴重」。黎官表示,基於雅思胸腺退化反映長時間受虐,法庭無合理疑點下裁定被告作出6項虐兒行為,包括近8至10次搖晃雅思、用手指篤雅思額頭及抽起雙腿撼在牀上等。

黎官引述寄養家長的證供指,梁小欣獨自照顧雅思時沒有不當對待女兒,即使梁曾責打體罰,相信不是構成女兒胸腺退化之人。黎官認為,被告和梁相處充斥「風暴式」爭執,固然對雅思構成壓力,但雅思胸腺退化源於長期及嚴重受虐,來自被告的虐待作為。

黎官提及,有片段拍到雅思表情勉強做掌上壓,以及強顏歡笑地唱歌,法庭接納兩父女相處有歡樂時刻,但亦涉及被告不可思議、非常惡劣的行為。黎官強調,被告出獄短短一個半月後,虐待親生女兒共兩個月,「向無反抗能力、手無寸鐵的嬰兒暴力施虐」,構成加刑因素。黎官採納8年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開審前認罪減刑20%,就虐兒罪判囚6年5個月。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