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麥當勞分店經理涉跟15歲下屬口交、威脅發布對方私密照,又將自己跟事主的口交照發給另一女下屬,因而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及「發布私密影像」共3罪。被告今(24日)在區域法院否認全部控罪受審。X供稱曾向被告發訊息表示「我15啊大哥」,因此被告「應該知」自己案發時年齡為15歲。
控方開案陳辭指,2021年8月起,事主X在灣仔一間麥當勞任職兼職侍應,因而認識該分店經理、被告江垚(被捕時32歲),兩人隨後成為朋友。就著案發經過,控方指出,2022年3月3日晚上10時,被告帶X進入涉案麥當勞分店的更衣室,之後被告用手觸摸X的胸部及吻X,又要求X替他口交,而X照辦。事件發生後,兩人仍維持朋友關係。
控方續指,2022年7月9日,剛滿16歲的X應被告邀請前往他的住所,並替被告口交,當時兩人沒發生性行為。同年8月7日,X再次應邀前往被告住所,當日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同月23日,X另應被告要求,透過WeChat向被告傳送自己的下體照片;至翌月5日,被告威脅X跟他性交,否則會公開X的私密照,此時X拒絕被告要求,並在WeChat封鎖被告。
另外,控方提到,2023年4月29日,被告透過WeChat向另一涉案麥當勞兼職女侍應Y,發送自己跟X的口交照,Y起初不清楚相中人是誰,及後推論出該人是X。Y最終在同年8月9日把事件告知X,之後把事件告知男友,最終在男友建議下報警。同月13日,被告被警方拘捕,在警誡下稱「我唔清楚咩事」。
X在屏風下作供稱,曾透過WeChat向被告表示「我15啊大哥」,認為對方知悉口交事件發生時自己的年齡為15歲。X另提及,被告曾要求跟自己性交、借錢,以及傳送私隱部位的照片,她合共3至5次向被告傳送有關照片。審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