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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與他人工廈打麻將賭博罪成上訴被駁回 官指當時注碼不小 (18:45)

一名休班警與4男於火炭工廈打麻將時,遭警方突擊檢查,事後5人全被「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等8罪,受審後全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覆核後,全被改判賭博罪成及各罰款4000元。5人不服定罪,今(20日)於高院提出上訴,暫委法官姚勳智表示,5人當晚在工廈在打麻將,枱內櫃桶有4000元籌碼,不認同上訴方指聚會僅屬康樂性質,而且注碼金額不小,即時駁回他們的申請。

5名上訴人包括為報稱為警員的鍾志恒、男司機周寶江、施福期、店務助理馬浚杰及家庭主婦胡思慧。5人同被控「在賭場內賭博」罪,即於2022年7月23日在火炭世紀工業中心一賭場內賭博。

上訴方的爭議點是原審暫委裁判官陳業禧錯誤衡量辯方的「提證責任」,沒有考慮上訴人在警誡會面中指5人為朋友關係,當日僅在私人場所打麻將耍樂,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辯方說法不成立。而且陳官曾先裁定5人罪脫,在律政司覆核後,又裁定涉賭博罪成,認為裁決前後不一,定罪並不穩妥。

姚官於裁決表示,他曾在反覆觀看涉案影片和截圖後,發現5人當晚大部分時間均在打麻將;上訴人亦在警誡會面中,曾講及各人抽屜內有4000元籌碼,姚官「難以認同」涉案聚會僅屬康樂性質,當時的注碼不小,而且上訴人在原審時沒有作供下,不同意屬社交場合的賭博。

此外,根據《賭博條例》第19條,各上訴人被推定參與賭博,若要推翻此替定,辯方須提開脫罪責的實質證據,但姚官翻閱案中證據未能足以挑戰此定。至於原審裁判官在覆核案件時,重新審視所有證據,作出不同裁決,沒有任何不合理」,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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