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今年內制訂網約車規管框架,立法會議員李浩然今日(20日)發表研究報告,建議增發取酬載客車輛營運牌照,同時引入多項規管網約車措施,包括司機考核及背景審查、強制安裝車內攝像頭等。李浩然促請當局盡快立法規管網約車,他認同應保留網約車的彈性,但監管不宜太寬鬆,以保障乘客安全。
李浩然與基本法基金會今日發表《關於引入網約車服務的研究報告》,建議增發取酬載客車輛營運牌照,認為牌照費用可參考市場價格、司機工作時段及時間、私家車維護成本等釐定。現時私家車出租汽車許可證上限為1500個,對於應增發多少牌照,李浩然認為要再研究,視乎市場需求、的士供應量等因素,平衡的士與網約車數量比例,避免影響目前市場。
報告建議引入多項網約車監管措施,包括類似的士駕駛執照的考核,並建議參考倫敦及內地做法,對網約車司機進行背景審查,嚴格規管曾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士進入行業。報告另倡網約車營運時,必須持有有效商業營運保險、安裝行車紀錄儀、全球定位系統及攝像頭,保障乘客安全及監督司機服務。
被問到規管會否影響網約車司機本身彈性工作的特性,李浩然稱認同網約車作為「共享經濟」、具有一定彈性的概念,但強調網約車載客取酬就不再是普通私家車,理應受到監管,保障乘客安全,稱規例不宜太緊或太鬆。李浩然同時提出,放寬部分的士規例,舉例的士司機考核尚包括路線試題,當今導航系統普及,倡考慮放寬,並探討取消大嶼山及新界的士的經營範圍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