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教師涉於2023年11月在美孚一間中學的課室內,襲擊一名被「罰企」的14歲男學生,因而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下令被告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36個月,控罪撤銷。
被告鄧詩敏(29歲,報稱教師)被控於2023年11月,但確實日期不詳,在荔枝角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吉利徑)2樓一間課室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即兒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兒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同意案情指,事發於2023年11月的某天,一名14歲男學生與其他同學一起在校內課室被「罰企」時,該男生曾彎腰。被告其後責罵男生,並握着他的衣領,其間打到他的上手臂兩次。
男生將事件告訴家長並報警,但沒接受治療。男生在警方錄影會面時指,案發時他因欠交功課而被老師「罰企」。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