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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追斬前妻認罪 求情指法庭曾頒令阻事主虐待 (17:35)

六旬漢跟內地來港的妻子離婚後,曾跟對方討論再婚,惟有感前妻強迫自己再婚,藉以搶走名下公屋單位,終在2021年某天追斬對方至血流披面,傷及面部神經。六旬漢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押後至周五(21日)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曾遭事主虐待(abuse),法庭曾頒令阻止事主進一步襲擊被告,又強調被告無預謀行事,僅受酒精等影響犯案。

被告張家翔(69歲,保安員)原被控企圖謀殺罪,控方早前改控傷人罪,被告終在上周五(14日)承認該罪。承認案情提及,被告和事主2009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名女兒,直至2020年離異,但仍繼續同住馬鞍山耀安邨耀榮樓一單位。2021年6月21日早上,兩人在家中因金錢和再婚問題爭執,之後事主返回房間睡覺,其間頭部接連出現劇痛,同時聽到被告稱:「我要斬死你。」事主聞言後張開雙眼,目睹被告手持生果刀和菜刀,遂嘗試搶走被告的菜刀,但不成功,之後被告用刀斬向事主,導致她面部、頸部和手部流血。

事主其後逃離涉案單位,走入大廈升降機,惟發現遭被告尾隨,於是改從樓梯離開耀榮樓,跑往鄰近的錦禧苑錦欣閣求助。錦欣閣保安員見狀,安排事主到後樓梯躲避。約一分鐘後,被告抵達錦欣閣,要求保安員開門,保安員則要求被告先放下手上兩把刀,又表示已報警。之後被告將兩把刀丟棄到附近的垃圾桶,坐下等待警方到場。

被告同日被捕,在查問下向警方表示,事主曾多次提出再婚,而他覺得對方打算藉再婚搶走其公屋單位,因此一直拒絕。被告又提到,案發當天早上承受極大壓力,希望自我了結,之後喝掉兩瓶紅酒和服用5顆安眠藥;至當日中午,他和事主因再婚一事爭執,其間事主變得情緒化,並以剁肉刀指向自己,稱「若你不跟我再婚,我就斬死你」,兩人繼而發生衝突。

被告和受襲後清醒的事主同日送院治理,事主被發現左手腕和手指有多處傷口,左前臂、面部、耳朵等亦出現破損,並傷及面部神經,最終在同月23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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