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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100%退款課程」拒退款 消委會去年接688宗涉教育服務投訴  (11:59)

社交媒體不時有廣告推銷進修課程,有的用「百分百退款保證」、「實證成功,保證回本」等內容作招徠。消委會去年全年接獲688宗有關教育服務的投訴,今年截至2月亦已接獲94宗投訴。消委會指,有投訴個案涉及課程顧問承諾提供「100%退款保證」,但當事主要求退款時卻遭商戶拒絕;亦有商戶推出免費學券吸引學員報讀,其間卻要求學員繳付按金,最後亦失聯。

消委會敦促業界緊記殷實經營,明確列明推廣承諾的實施機制及相關條款,亦提醒消費者不應純被宣傳吸引而報讀課程,應先詳細了解課程口碑,評估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要,再作知情選擇。

消委會分享個案,指事主在社交媒體上留意到有公司推出廣告營商線上課程,學費8.7萬元。與課程顧問完成免費諮詢後,事主獲承諾課程成本可分 10期繳付,即每月只須付8700元學費及520元向社交媒體平台繳付的廣告費;顧問指上課無額外成本,即日報名可享「100%退款保證」,個案終付錢上課。

事主上課4個月後,發現要做到如課程所言的增加客戶量,需額外購賣大量電子輔助工具,每月要額外投入約1400元的成本,有感課程與最初承諾不符,遂引用「100%退款保證」要求退回已繳交共3.48萬元的學費,惟遭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如指事主要先完成課程並清繳學費,或未有積極配合課程指示購入額外輔助工具等,事主遂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介入後公司回覆,指事主以分期形式繳付學費並不符合退款保證要求,加上事主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有配合課程指示,堅拒退款;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再作追討。

使用免費電子學券要先繳按金 事主要求退款公司隨即失聯

消委會分享另一個案,指事主獲網友贈送了一張免費電子學券,可用作參加由一間公司舉辦的5天人生課程,但該公司要求先繳付按金7800元,並承諾完成課程後會以支票形式退款;事主經過一小時的游說後感身心疲累,終答應繳付按金,但其後於網上發現眾多有關人生課程的騙案,遂在課程展開前要求退回按金,惟該公司稱要先完成課程才能取回按金,因此拒絕退款並失聯。事主尋求消委會協助,但消委會多次嘗試聯絡該公司均不果,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事主表示會考慮向香港海關舉報。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報讀課程前應先了解課程內容、授課模式、停課或補堂安排、導師資歷以及辦學機構口碑等重要資訊,如課程設有「退款保證」,亦應確保相關保證條件與條款均清晰列明於合約或收據中,報名後保留所有文件,以作憑據;消費者若於課程結束時被要求推薦親友報讀,才算完成課程,而這一安排及條款於銷售課程時未曾提及,商戶或有機會構成誤導遺漏,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如懷疑商戶違法,可向海關舉報,或經消委會轉介與海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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