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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及元朗區議員「套丁」案 原居民稱曾賣地予發展商惟不知連結丁權 (16:30)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與現任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套丁」發展私人屋苑,案件今日(13日)於區院續審。一名新界原居民供稱,程振明的堂兄程錦光早年遊說他夾份買地,他一心以為土地留給兒子日後建屋。惟事後程錦光要將土地售予發展商,該原居民無奈同意及取回款項,後來才發現其土地及兒子丁權一併落入發展商手中。他庭上嘆,其兒子無法擁有丁屋,並因事件遷怒於他。

被告王光榮(72歲)及程振明(65歲)同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及串謀142名新界原居民一同詐騙地政總署,誘使署方批出興建丁屋牌照。控方傳召林月怡作供,林的兒子林健偉為上述142人之一。林生於1948年,在元朗水蕉新村長大,林與程振明及其堂兄程錦光都是同村居民,並指程錦光的父親程光球曾任村長。

林表示,程錦光為事件牽頭者,程於1997年聲稱買入2萬至3萬呎的土地,並詢問林要否夾份買地。林打算買地留給兒子日後建屋,遂給予程10多萬元現金。至2010年,水蕉新村開始發展「曉門」項目,程向林稱其土地「被曉門包圍」、「起咗屋都冇路行」,不如將土地售予發展商。林無奈同意,程交給林18萬元現金,比起林的本金多出數萬元。雙方由始至終沒有簽過任何收據或文件,林解釋大家「靠個信字」。 

林續指,2014年當時程錦光已去世,其業務由程振明接手。程振明聯絡林,稱就丁權的事宜,需要林的兒子簽署文件。林不清楚二人後續的事,指他與兒子甚少交流,其兒子亦不知道自己原本有土地。事後林知悉其兒子與發展商簽署文件,取得一些款項;林亦發現,原來該幅土地連結其兒子的丁權,一併轉移發展商。林嘆道,其兒子「丁牌係發展商度」、「屋都冇,仲搞到一鑊泡」,令兒子遷怒於他,並指「得18萬畀我,冇理由連丁都賣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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