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休班警涉嫌偷拍裙底後被帶返尖沙嘴警署受查期間,疑趁警員為報案室開門時伸手觸碰對方「槍袋」,即場被制服。休班警被控「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今(1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押後至5月15日再訊,待向律政司索取指示,其間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無保釋申請,亦放棄8天覆核權,被告續還押懲教看管。
控罪指,被告高振宗(39歲,報稱警員)於2025年1月15日,在港鐵尖沙嘴站E7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該女子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操作設備的情况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女子X同意。
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嘴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支警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