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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涉虐殺2歲女 女兒危殆留院時被告替友召妓 (16:31)

無業漢涉2020年猛烈搖晃兩歲女兒致死,案件今(12日)在高院續審,被告繼續自辯。根據WhatsApp信息,死者送院當日,被告替朋友致電聯絡夜總會「媽咪」。控方指出,被告在女兒生命危殆的時候召妓。被告承認曾替友人召妓和「搵女人」, 稱「就咁幫佢打電話……打完個電話就收線」。

事發於2020年7月18日,被告劉佳坪(42歲)供稱女兒雅思不斷哭鬧,他捉住女兒的肩膊搖晃,其後得知女兒墮地。在控方盤問下,他稱曾以同一手法搖晃女兒,「第一次無嘢,無諗過會出事」,以為女兒只是抽筋,所以沒有向救護員和醫護如實交代。

雅思事發日送入深切治療部,被告外出執拾物品,雅思生母則在醫院陪伴。控方讀出被告的口供紙,被告表示當晚6時幫朋友致電予夜總會的「婉姐」。控方問誰是「婉姐」,被告起初表示「搵女仔陪個啲媽咪」,不知道是否馬伕;在法官追問下,他承認幫友人召妓。

根據WhatsApp對話,被告形容去醫院「又唔係咁趕」,他晚上7時打算前往太子的財務公司還錢,及後發現店舖關門,晚飯後才到醫院探望女兒。控方盤問指,雅思全日留醫診治,被告從不擔心和緊張;他否認說法,稱自己擔心女兒跌倒受傷,庭上作供時亦因女兒哭泣。

被告2017年向雅思生母淋腐液,雅思交由保良局照顧。其後被告在facebook發帖,不滿女兒被送往保良局,「點解啲人可以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直到呢個局面都死不悔改?」控方指出,被告謊話連篇,對淋腐液事件欠缺悔意,他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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