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參與2019年灣仔「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後遭裁定暴動罪脫,律政司上訴令案件發還原審處理。31歲被告今(11日)於區院自辯稱沒參與暴動,而是在前往與李予信開會籌備區議會選舉途中遭警方圍捕。被控方問到是否支持政府及警方對抗黑暴時,他回答說「視乎情况及執法的手法」。暫委法官高偉雄安排案件於4月29日結案陳辭。
被告林顯誠(現年20歲)與陳樂燊(31歲)獲准重啟辯方案情。
陳供稱,2019年10月6日乘巴士到北角與李予信開會,但因睡着錯過車站,終在銅鑼灣下車。現場有大批民眾聚集,到軒尼詩道一帶時他仿效其他人戴上手套及防毒面罩等裝備。他稱同年8月因接觸到催淚煙而不適,所以才帶裝備來保護自己。陳說現場多人至幾乎「人踩人」,終被圍捕。
陳案發後成為李的議員助理,卻自稱不算熱衷政治。控方盤問下,他稱只為推廣文化藝術才做此工作。控方質疑他使用裝備之目的,他解釋「要諗辦法同佢(社會事件)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