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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涉虐殺2歲女 曾要求女友打、罰女兒「好似湊狗仔咁」 (18:30)

無業漢涉2020年猛烈搖晃兩歲女兒致死,案件今(11日)在高院續審。庭上透露,被告曾發WhatsApp信息,著女友責罰女兒,揚言「好似湊狗仔咁,狗仔喺邊度瀨尿,你即刻罰佢、打佢,佢咪以後唔敢」。被告庭上表示,從未將女兒視作小狗,只想管教女兒。法官黎婉姬說「你講明打佢喎」,被告遂承認有管教和打的意思。

被告劉佳坪(42歲)自辯表示,他事發時段只打過一天散工,其餘時間無業。事發2020年7月18日,他稱女兒雅思不斷哭鬧,他捉住女兒的肩膊搖晃,其後得知女兒墮地。在控方盤問下,他承認搖晃女兒和管教沒有關係,但否認刻意為之。控方質疑他明知道搖晃嬰兒是危險動作,便訛稱女兒跌倒,他一概否認。

控方指出,被告無意管教女兒,只想向女兒發泄脾氣。他表示自己脾氣臭,但非常疼愛女兒,「我只不過係嚴厲,對個女唔係無愛」。他承認數次被女兒的哭聲惹怒,不覺得幼童哭泣有問題。控方指,他經常和女友投訴女兒哭泣,稱「唔可以由朝喊到黑」;他解釋只是晦氣話,不是真心話。

被告曾發信息提醒女友管教女兒,指教導小朋友如同教小狗。他作供強調「無一秒當個女係狗咁湊」,只是打個比喻,著女友教導女兒建立好習慣,不要尿牀。在控方和法官質疑下,他承認有管教和責打之意。

控方讀出事發前一至兩個月的WhatsApp對話,被告胞妹表示雅思很乖巧,著被告別因女兒哭泣就責罰;被告胞姊則說「虐兒罪好重,可以坐一世,求你唔好案件重演……你唔好將情緒發泄喺佢身上」。被告庭上解釋,他曾大聲責罵和打女兒嘴部,家人以為他向女兒發泄情緒,實際並非如此。他稱曾因向女友淋腐液入獄,家人不想他再次衝動犯事。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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