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涉2020年猛烈搖晃兩歲多的女兒,導致女童腦出血後死亡,該謀殺案今(10日)於高院續審。被告自辯表示,因女兒舉止粗魯、常與同齡兒童搶玩具,他會罰女兒跪地和打屁股,亦曾搖晃女兒肩膊5至6次。他以哽咽聲線表示,期望女兒比其他小孩優秀,所以嚴加管教,「擔心佢學壞……步我自己後塵」。
被告劉佳坪(42歲)否認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女兒梁雅思,今自辯作供。被告承認與同居女友梁小欣經常爭執,關係時好時壞,直至雅思出生後,仍為女兒改名一事爭吵。他不滿女兒跟母親姓梁,而不是姓劉,亦想女兒改名為「雅希」,出世紙父親一欄補回自己的名字。此外,他稱梁經常酗酒,容易情緒偏激,兩人不時「鬥頂嘴」。
事發前數個月,被告供稱曾經替女兒吹頭,女兒不顧而去。他大聲喝女兒的名字,女兒哭著折返房間。他感覺憤怒,所以用雙手捉住女兒膊頭,搖晃5至6次,著女兒「收聲」。直至女兒不再哭鬧,他質問「未吹完頭,點解走出去?」,女兒回答明白。
梁小欣早前供稱,被告曾用身體按壓女兒面部,並捉住女兒的腳凌空吊起。被告一概否認指控,稱他只會趴在女兒身上,與女兒搔癢玩耍;女兒只會被逗笑,不會受驚哭泣。他強調常與女兒吹泡泡,女兒較親近他,而不是親近梁,「我鬧完會氹返佢,佢又成日要我抱」。
被告稱女兒頑皮好動,為了讓女兒守規矩和讀英文字卡,他起初「半鬧半氹」,繼而責罵和責罰。他承認因女兒搶玩具,會罰女兒跪數分鐘;若女兒沒有向家人打招呼,就要罰站。他形容和梁小欣「一個做石堅,一個做黃飛鴻」,分別以好人和壞人姿態管教女兒,期望女兒優秀過其他小孩,「想管教好佢啲行為習慣,驚步我自己後塵……(梁)小欣同我一樣都係細細個出嚟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