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新加坡籍老翁2022年在油麻地一間銀行打劫,於紙條寫上「不合作,我們開槍」字句,更一度亮出懷疑手槍,劫走1.4萬元。警方拘捕被告後,發現他此前兩年曾以同一招數企圖在太子萬寧犯案。男子今日(10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搶劫及搶劫兩罪,辯方求情指涉案槍狀物件無法使用,冀法庭量刑時考慮銀行已起回部分財物、案發時被告經濟拮据和其健康因素。法官押後至明日判刑。
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誠(現年75歲)承認的案情指,2020年7月1日晚上近8時,被告向太子金都中心萬寧分店的收銀職員扔了一張紙,寫有「打劫!要命就交錢出來,快,否則用電油燒死你」,隨後拿出打火機和裝有透明液體的玻璃瓶。職員不為所動,斥責被告、要求他離開和阻止他靠近櫃檯。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但一直未能鎖定被告,被告遺留下的紙張亦未發現指紋。
案情續指,2022年4月14日下午3時半,被告向在油麻地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分行櫃檯遞上寫有「打劫!我們有槍,快把錢放進袋裏,不合作,我們開槍」的紙張,職員從一個特殊裝置取出有標記的鈔票,自動觸發警報通知經理,經理再匯報給上級,報警處理。其間被告曾以手槍狀物件指向職員,遞上一個袋子;又威脅職員不要數錢,否則性命不保。職員將共14,000元現金放入袋中,被告之後離開現場。
被告隨後被捕,被發現另涉前述萬寧企圖搶劫案。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從寓所帶走玩具槍,身穿風衣、戴帽子、太陽眼鏡和外科手術口罩犯案,事後乘巴士、港鐵和的士回家。被告承認以1,000元買袋、100元增值和7,500元交租,是從新聞才得知自己劫去1.4萬元。至於涉及萬寧的一宗企圖搶劫案,被告説當日是自己的交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