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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泰籍女子來港賣淫 兩名「扯皮條」認罪入獄10個月至一年 (23:44)

兩名泰籍女子2023年求職時被誘騙到香港,以為可任職按摩師,卻遭脅迫賣淫。2名負責「扯皮條」的女子今(7日)於區院承認共4罪,分別被判囚1年及10個月。法官練錦鴻指本案涉及跨國販運人口,​​其中一名被告更有「步兵」角色。

被告分別為鄢昔珍(52歲、無業)及鄔清容(45歲、無業)。鄢承認2項「串謀控制、指示或影響另一人,目的在於或旨在使該人賣淫」,以及一項「串謀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被判囚1年。鄔則承認一項「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被判囚10個月。

同案3名被告蘇燕梅(70歲)、柯金妹(36歲)、趙漢亮(67歲)擬不認罪,11月審前覆核。

練官稱,事主被恐嚇及禁錮,而鄢扮演「步兵」,負責將嫖客及事主帶到單位,知道其他涉案者的安排。練官說,鄔沒負責接送事主,但與鄢都是犯罪團體成員。

控方案情指,事主女子X在網上看到招聘按摩師的帖文,後獲安排於2023年2月5日出發,從泰國經台灣及澳門來港,終在2日後抵港並乘的士到油麻地。鄢昔珍為她付車費及帶她到一個單位。鄢將X鎖在單位內,有人強迫她提供性服務。鄔則是另一名「扯皮條」女子。

女子Y獲親戚介紹到布吉做按摩師,趕到曼谷機場時,才得悉被安排前往香港。她抵港後與X的遭遇一樣,終透過泰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向警方求助,才與Y一起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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