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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子與男友一同虐子囚30至36個月 案情指逼子睡馬桶、頭撞牀板 (23:43)

22歲女子2022年尾至2023年初在家中,與25歲男友一起虐待她年僅3歲、患言語障礙及發展遲緩的兒子,包括毆打、在寒冷天氣下不為他穿衣服、逼他睡在洗手間等。女子與男友今(7日)於區院承認虐兒等共2罪,分別被判囚30個月及36個月。法官李慶年指,事主身體多處受傷,造成永久損害,而2名被告的背景並不能成為虐兒的藉口。

女被告L.L.K.(22歲、無業)、男被告王溢銘(25歲、無業)。L.L.K及王同承認一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王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L.L.K.被判囚30個月,王被判囚36個月。

李官稱,事主男童X多次受到蓄意襲擊,但同母異父妹妹則受良好照顧。李官說,2名被告案發時承受照顧小孩的壓力,但他們獲寄養家庭支援,因此他們不能以此背景當作虐兒的藉口。

案情指,女被告於2019年年僅18歲時與男友生下X,在約6個月後將X交給寄養家庭照顧。L.L.K.後來與另一名男友、即男被告生下一名女兒,並與他們同住。女被告要求寄養家庭在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5日讓她接X到其住所度假,2名被告將X接回家後,強迫他睡在地上或馬桶上,又不斷辱罵他為「垃圾」,女被告會形容他「樣衰」及「嘔心」。

2名被告又拍下影片及向對方傳訊息提及他們虐待X的行為,包括不為X穿衣,任由他只穿着沾滿糞便的尿布坐在地上。女被告曾傳訊息予男被告,提及不向X提供食物。X又曾在用餐時遭女被告大力掌摑,及遭她踢下牀。男被告用金屬間尺大力擊打X的背部,又將他拋起,令其頭部撞到牀頭板,再在他倒地時踩他。

寄養家長發現X的傷勢並帶他求醫,醫護報案。X身體最少13處受傷,醫療報告指,他腦部及眼睛所受的損傷可能是永久性,事件也可能會令他有行為及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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