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分判商前「工頭」及一名前建築工人涉嫌於疫情其間興建一個大嶼山社區隔離設施時,向4名經其介紹入職的釘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9.8萬元,被控4項罪名。兩名被告今日(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判刑,兩名被告需要還押,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呂宇山(53歲,正洪工程時任「工頭」)、陳强(46歲,正洪時任建築工人)共承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案情透露,正洪於2022年3月至6月其間是大嶼山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為地盤提供建築工人。呂宇山則負責向正洪介紹工人,以及在該地盤監督包括陳强在內的多名釘板工人。
2022年3月初,陳强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呂宇山監督工作。兩名被告先後要求4名工人向呂宇山支付每個工作天500元,以協助他們受聘。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調查後發現該4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於是在獲發放工資後向呂宇山支付賄款,涉款共約9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