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集團傳出財困多時,集團旗下的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下稱保華建築)早前遭另一間建築公司入稟高院,向保華建築提出清盤呈請。高院今日(7日)處理相關的「認可命令」申請,容許由保華建築有份承建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一期)自動停車場項目,可以由其他營運項目的公司繼續進行工程。
該宗公司清盤呈請案,保華建築被債權人提出清盤呈請,債權人一方為匯力建業有限公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法庭已排期於下周三(12日)由高院聆案官處理該宗保華建築的公司清盤呈請案。
高院今日開庭處理相關的「認可命令」申請,有關申請由怡和機器有限公司提出,涉及保華建築與怡和機器等公司共同營運機管局的一個工程項目,即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一期)自動停車場項目。高院容許有關工程項目由怡和機器等公司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