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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7.28結案陳辭 預留8天 (14: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7日)踏入第145日審訊。黎昨日結束共52天作供,辯方今呈遞進一步文件,正式結束辯方案情。法官將案排期7月28日結案陳辭,預留8天,並押後案件至下周二進行指示聆訊,以確認陳辭大要及雙方呈交文件的限期。

代表3間《蘋果日報》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表示不會傳召證人,並呈交公司章呈,結束公司一方的舉證;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則呈上經修訂的承認事實。周指,辯方在案件開審前曾表示有意就煽動罪提出憲法爭議,但終院在「譚得志案」已處理,不清楚辯方現是否仍有法律爭議提出。

控辯雙方分別提議呈交書面陳辭和相關案例的限期,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需5天作口頭陳辭,王國豪稱需半天,周天行則指可預留2天。法官李素蘭表示法庭期望詳盡的書面陳辭,雙方可先提供大要;法官李運騰亦指,大要可讓法庭了解應給予什麼指示。法官最終將案押後至下周二聆訊,黎智英毋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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