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日)網上流傳一段車Cam片段,見到一輛電單車在行人衆多過路處衝燈,有途人嚇到「彈起」,幸好沒人受傷,電單車其後絕塵而去。警方指,已拘捕涉案44歲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警方指,留意到涉案車Cam片,顯示今日早上約7時59分,一輛電單車在元朗朗日路駛至港鐵元朗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對開時,懷疑沒有按交通燈指示停下,令正在橫過馬路的途人向兩邊走避,電單車其後駛離現場。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隊人員主動對案件展開調查,同日拘捕一名44歲姓羅男子涉嫌危險駕駛,他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道路使用者應謹記遵守交通燈號及其他交通規則,切勿貪一時之便捷,而罔顧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根據香港法例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港幣2.5萬元及停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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