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教師涉兩度非禮女童 續准保釋候訊 (12:01)

一名男教師涉2019年在粉嶺中心停車場性侵女童,又於翌年煽惑對方作猥褻行為,因而被控非禮及「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案件今(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透露,本案最終或在其他級別法院審理,惟目前要進一步錄取證人供辭,申請把案件押後再訊。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4月16日再提訊,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鄭漢斯(30歲,教師),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粉嶺新運路33號粉嶺中心停車場非禮女童X;及在2020年5月到6月間,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即女童X,與其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控方表示,律政司已給予「初步法律意見」,本案「未必喺裁判法院處理」,惟現階段要進一步跟證人錄取供辭,申請將本案押後至今年4月16日再訊。在辯方不反對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在粉嶺法院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