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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輸錢毆雀友致盲 判入教導所 (16:21)

兩名分別為倉務員及學生的10多歲青少年前年因不滿一名17歲少年打麻將贏錢後態度「得戚」,分別以鐵通襲擊少年致他左眼失明和用刀架於在場其他人的頸,又搶走男生1.2萬元。二人早前承認搶劫罪和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傷人兩罪。高院法官陳慶偉今(3日)判學生入教導所,指從更生角度來看,讓他在該處接受紀律訓練,比在獄中服刑更有利。

被告為溫知新(17歲、學生)。法庭早前已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辯方今在庭上指,被告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問題,而且他已還押多時,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這點。陳官表示,被告已接受態度及行為評估,顯示他適合被判入教​導所,亦考慮他已被還押一段時間,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入教​導所。同案另一被告趙俙迪(19歲,報稱倉務員)上月已被判入獄6年。

案情指,17歲事主2023年4月18日凌晨獲邀到大角嘴福昌工廠大廈一間「派對房間」打麻將。事主在麻將局贏了500元,又在隨後卡牌遊戲贏錢,要求趙付錢。聚會結束後,趙等人離開,事主與另外二人在單位睡着,其間事主因劇痛而醒來,看見趙用鐵通打他。事主恢復意識時,發現錢包內1.2萬元不翼而飛。溫手持短刀指向事主友人的頸部,自稱受人指使。趙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不滿事主贏錢後表現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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