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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第二案|女被告家中搜出美國國旗及光時旗 疑曾稱可印警員資料派發 (16:20)

《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今(3日)在高等法院第62天審訊。證物警員供稱,在女被告楊怡斯的寓所發現美國國旗,以及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的旗幟。庭上展示Telegram(Tg)群組對話,各人商討將軍澳行動時,疑為楊怡斯的帳號表示可以列印「啲狗嘅資料」,有群組成員附和「之後由街坊派」。

控方就其中7名被告的舉證大致完畢,今日展開第五被告楊怡斯的控方案情。警員楊竣傑供稱,2020年3月7日跟隨隊伍前往楊怡斯的油塘寓所,表明警察身分後不獲回應,遂爆門入屋。楊怡斯在浴室表示正沐浴,待楊怡斯穿上衣服後,警員才入屋拘捕。

楊竣傑負責處理油塘寓所的證物,他稱入屋搜出一支美國國旗、一支印有「光時」口號的旗幟、兩支硫酸、34支生理鹽水、防毒面具、濾芯、行山杖和單車鎖等。庭上展示楊怡斯的個人物品,包括英國一所大學的學生證、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證和回鄉證等。

負責檢取本案閉路電視片段的警員溫文鏡表示,他觀看2020年1月至2月的宏創坊片段,憑髮型、眼眉、外套和帽子認出楊怡斯在涉案單位出入數次,並與同案被告何卓為和李嘉濱交流。此外,他認出楊怡斯3月6日晚上經過深水埗巴域街公園,手持內有紙鶴的袋子。

各人涉計劃在3月8日悼念周梓樂時引爆炸彈。根據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3月6日的對話,疑為被告吳子樂表示「問題係個remote嘅火唔夠點著,咁都燒唔著間屋」。疑為楊怡斯的帳號發送紙鶴照片,表示「我依邊已有少量紙鶴」,可以交予另一成員,又指「我聽日印埋啲狗嘅資料」。吳的帳號回覆「掂,之後由街坊派」。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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