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5年前被發現伏屍油麻地咸美頓街公園,3名男子涉因追債而禁錮及襲擊事主,同被控謀殺罪;3人否認控罪後受審,7男陪審團今日(3日)於高院退庭商議逾兩小時後,一致裁定3名被告的謀殺及誤殺罪均不成立,作為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則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指出,3名被告沒有對事主作出致命攻擊,惟考慮事主身上的傷勢和案情涉及圍毆事主,判處3人入獄15個月。
3名被告高勝源(現年28歲,下同)、張紹強(30歲)及譚卓才(36歲)被控於2020年8月8日,在香港謀殺男子陳志輝(終年44歲)。3人聞判後表現激動,掩面拭淚,並在陪審團離席時向他們點頭。
控方於3人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後,指3人過往均有定罪紀錄,其中高及張曾干犯爆竊,譚曾犯刑事損壞罪。辯方求情則指,從陪審團裁決可見,陪審團接納被告沒有意圖令事主死亡,被告沒有使用武器襲擊事主,並指3人自2020年8月起因為本案而被還押,至今還押日子約4年半,考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的最高監禁刑期為3年,3人還押日子超過可被判處的最高刑期。
法官陳嘉信判刑指,3名被告沒有對事主作出致命攻擊,惟考慮3人拍攝襲擊事主的片段內容、事主身上的傷勢、案情涉及圍毆事主,以及3人沒有任何值得減刑因素,故判處3人囚15個月。辯方提出法庭可宣判3人當埸獲釋,惟陳官表示最早獲釋日期應由懲教署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