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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調查揭逾三成女性近3年曾遭職場性騷擾 僅四成人會處理 (14:07)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聯同平機會等團體今(2日)發表調查,顯示逾三成受訪女性過去3年曾遭職場性騷擾,但當中僅四成人會處理,而逾半受訪企業無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及清晰建立能保障私隱的投訴和處理程序。有中小企代表稱,小公司欠資源設立全面的反性騷擾機制。

調查上月訪問104間企業及311名女性僱員,91.3%受訪企業稱無收過性騷擾投訴,但逾三成受訪僱員稱過去3年曾遭職場性騷擾,主要涉及語言、文字訊息、身體接觸。然而,六成人沒有處理,三成受訪者只向上司匯報,僅9.1%人向平機會投訴或報警。民建聯婦委會主席、議員葛珮帆表示,多數人不願張揚,傾向內部處理。

葛珮帆引述調查中事主不處理的原因,主要是「見怪不怪」、「不想令關係惡化」,反映部分職場已潛在性騷擾文化;有17.5%事主認為沒有幫助,5%害怕失去工作,反映經濟壓力、投訴程序繁複等因素窒礙事主求助。

雖有逾六成受訪僱主或高層稱已掌握職場性騷擾定義,僅9.6%在過去3年接受過反性騷擾培訓。葛珮帆形容企業「知易行難」,「講多過做」,側重ESG (環境、社會責任、公司治理)中環保、防貪、職安健等環節,但忽視防止性騷擾,籲中小企按平機會指引,制定相關政策,設立清晰投訴渠道。

中小微企人手不足難有獨立部門處理相關投訴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麥美儀表示,部分大型企業有專人處理相關投訴,但中小微企因人手不足,較難有獨立部門,保障投訴人私隱及防止報復,甚至員工「可能投訴嘅就係佢老闆」,只能在離職和啞忍二選一。

據現時法例,若職場性騷擾發生,而僱主無採取防止措施,也可能付上轉承責任。問及是否支持強制企業制定相關政策,葛珮帆稱立法是「最後手段」,盼把反職場性騷擾政策納入ESG審核指標,向企業施壓。

平機會行政總監朱崇文稱,調查結果與平機會內部數字相若,接獲職場《性別歧視條例》投訴中約三成半涉性騷擾,提醒旁觀者及全體僱員也有責任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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