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士女乘客上周六(2月22日)報案稱,下車後發現遺失貴重財物,包括一個名牌手袋。警方接報後,前日(2月27日)在尖沙嘴一間二手名牌店拘捕一名涉準備轉售該手袋的男子,手袋價值為逾26萬元。該男子被控一項盜竊罪, 案件今(1日)首次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志豪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文件。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陳康民(31歲,報稱日式餐廳經理),被控於2025年2月22日與2025年2月2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某處偷竊一個手袋,價值港幣260,100元。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李官批准被告保釋,而被告須遵守的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