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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前成員涉煽動罪續還押 待「快必」案頒判辭再訊 (15:57)

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多番在社交平台發布鼓吹暴力及引起他人憎恨政府的信息,包括「革命」及「台獨」相關內容,因而被控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今年4月28日或之前答辯,以待終審法院就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終極上訴案頒判辭。被告沒有申請保釋,須還押候訊。

被告周劍豪(57歲,報稱兼職展場雜工)被控於去年3月26日至11月12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稱,他在去年底申請將本案押後至今天再訊,以待終院就譚得志案頒判辭,但「似乎我太過樂觀」,終院至今未頒判決,遂希望再將本案押後至5月12日再訊。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指出,控方在去年11月提出檢控,若把案件押後至5月再訊,「(時間)好似長咗啲」。蘇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把案件押後至4月28日或之前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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