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今(26日)在高院第59天審訊。控方展示被告手機信息,有Telegram(Tg)群組成員提議以口罩和假鬚易容運炸彈,女被告張琸淇疑回應「戴咗口罩,仲邊度見到鬚」。此外,警方在男被告周皓文的寓所搜出3D打印機、筆記簿、鋁粉和次氯酸鈣等。庭上所見,筆記簿有手繪草圖。
涉案七人被指計劃在將軍澳悼念周梓樂時設壇立碑並引爆炸彈,行動前一日被捕。庭上展示第六被告張琸淇的手機資料,機主是涉案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管理員,帳號為「大西北騎牛仔」。根據對話,群組成員談及將軍澳行動分工,有人負責「護衛/放」,有人做「哨」。檢取手機的警員溫文鏡供稱,機主一直在群組中,無被移除或自行離開群組。
庭上顯示,張琸淇的手機曾加入另一個Tg「無名群組」,當中談及化學品比例和易容運送炸彈。吳子樂的帳號疑提議戴上假髮、假鬚和口罩等,稱「犯罪緊係要參考啲成功嘅老前輩」,事後可以燒毀假髮;機主回應「但其實戴咗口罩,仲邊度見到鬚」。辯方盤問指出,機主僅在群組發送一則信息,不代表收到所有信息。溫文鏡回答,群組長時間討論易容方法,從上文下理相信張琸淇知情。
就第八被告周皓文獨自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控方今開始舉證。拘捕警員張建成表示,當晚破門進入周的寓所,周警誡下承認曾閱讀製作炸彈的資料,但沒有製作和擺放炸彈。辯方盤問指,警員用鐵筆爆開周父母的房間,張表示無印象。
警長葉嘉駿則稱,在周皓文寓所搜出3D打印機、1.9萬港元現金、一支罐裝聚氨酯樹脂、氧化鋁粉和鐵粉、內有次氯酸鈣粉末的膠袋,以及五金鋪收據。庭上展示閉路電視截圖,周曾和首被告何卓為出入涉案大角嘴宏創坊單位。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