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集團傳出財困多時,集團旗下的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保華建築工程)在高院面對清盤呈請的同時,日前一間分判商入稟高院追討被拖欠的工程費,指為兩間相關公司,即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下稱保華建築)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下稱保華建築營造),承建共23項已竣工或在進行中的工程,當中涉及房協、機管局及大學的工程,但被拖欠共逾955萬元,遂要求兩間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
原告為萬基建築有限公司,原告分開兩案入稟,分別控告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根據首案入稟狀,原告指它為保華建築營造的分判商,承造共6項工程,當中3項已竣工,另外3項涉及位於洪水橋的專用安置屋邨第二期項目,當中負責的圍板搭建及火災後工程仍在施工。儘管部分工程已竣工及獲得保華建築營造的滿意,但被拖欠逾374萬元。去年12月31日,原告向保華建築營造發出律師信及要求支付欠款,但對方沒有回覆,遂入稟追討374萬元及利息。
次案入稟狀則針對保華建築,原告指為保華建築承造共17項工程,當中3項未完工,其餘已竣工。儘管部分工程已竣工及獲得保華建築的滿意,但被拖欠逾580萬元。原告去年向保華建築發律師信追討但不果,遂入稟追討580萬元及利息。
另外,保華建築工程的清盤聆訊今(26日)於高院開庭。聆案官應雙方要求,將呈請押後至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