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場大叔」之稱的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被指於2022及2023年間非禮同一女子,他今(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暫定今年5月21日開審。另外,庭上提及,事主與和陳振哲相識一段長時間,她不欲在庭上作供其間讓陳目睹;惟陳希望直接目睹事主。裁判官押後至5月2日處理相關爭議,其間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被告陳振哲(51歲)否認於2022年5月中在大埔康仁街某單位猥褻侵犯女子X;另否認於2023年6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打算在審訊中傳召事主等3名證人;辯方則擬傳召1名品格證人和1名事實證人。
此外,控方冀法庭批准事主經特別通道出庭,又希望事主在屏風下作供,以免其容貌被公眾和被告目睹。辯方表示,不反對事主以特別通道出庭,亦不反對設屏風遮擋公眾視線,惟無資料顯示,事主曾提出不欲在作供其間讓被告目睹,並指出事主和被告相識「好耐」。
裁判官一度建議在審訊其間,為被告直播事主作供的情況,惟辯方索取指示後稱,被告希望直接目睹事主容貌。裁判官終把案件押後至5月2日再訊,處理事主在屏風下作供的爭議,另把案件暫定於5月21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