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7年前辭任保險代理成為入境事務主任後,涉向入境處訛稱沒有從事外間工作,卻串謀前上司及同事虛報保單的經手代理,因而被廉署起訴。男子被裁定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裁判官今(24日)在九龍城法院指,被告身為公職人員欺騙入境處,若非東窗事發,可能他會繼續收佣,但考慮他犯案後短期內辭職,加入紀律部隊的努力付諸流水,遂判監3個月,緩刑3年。
被告游昇浩(30歲)原另涉串謀詐騙罪,此罪受審後罪脫。裁判官早前指出,未能肯定被告是否以中介人身份,參與前女友和友人的銷售工作,他或只「鼓勵」對方簽單。但裁判官質疑從證據看來,被告根本無辭任保險代理,入境處的取錄信列明從事外間工作相關規定,認為游明知而誤導入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