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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三跑項目工頭認向工人收賄共30萬 各判囚3個月 (16:54)

兩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商時任「工頭」,向逾30名建築工人收取賄款共約3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聘,並且在廉署調查期間妨礙司法公正,指示工人報稱沒有提供賄款。兩名被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3個月。

被告廖賢民,64歲,及蒙智獎,47歲,分別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時任索具裝配工人「工頭」及時任木工「工頭」。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蒙早前則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出,建造業對香港十分重要,若不遏止行內提供非法回佣的不良風氣,此「行規」只會影響更多工人的利益。裁判官以入獄6個月為兩名被告的量刑起點,考慮到二人認罪並協助控方頂證另一名涉案「工頭」收賄,遂將二人的刑期均扣減至3個月。裁判官又頒令廖賢民須向德鑄歸還15500元,即廖賢民收取的賄款。

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廖賢民及蒙智獎先後獲另一名「工頭」鄧國梁介紹加入德鑄擔任「工頭」。廖於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應鄧國梁指示,先後7次代表對方向29名由他介紹入職的索具裝配工人收取賄款共約23萬元。廖賢民其後按二人的協議,保留當中約15500元,並把餘下逾21萬元交給鄧國梁。蒙則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按照鄧指示,從小組兩名木工收受賄款共逾6.6萬元。他收取賄款後,將賄款悉數轉交給鄧國梁。他本身亦曾應鄧國梁要求,向對方支付每個工作天100元至200元賄款,為期約半年。

案情又透露,鄧於2021年3月被廉署拘捕。鄧與蒙於廉署調查期間,串謀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報稱自己並沒有向鄧國梁或蒙智獎提供賄款。廉署調查發現,上述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鄧、廖或蒙支付賄款。

鄧國梁(50歲)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他承認向約80名工人收賄共約70萬元,以及參與上述妨礙司法公正勾當。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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