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向法庭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案件今在聆訊。政府發言人今日(21日)表示,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由於大部分是聯營項目,無論保華最後是否須清盤,聯營合約的另一方須按合約要求完成餘下的工程,強調發展局相信保華的情况對相關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局方會密切監察有關情况。
政府發言人指,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有關聯營承建商亦表示會繼續履行合約,而唯一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亦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至於其他公營機構的工程項目,部分屬聯營項目,當局相信影響是可控的,其他由保華獨自承造的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的公營機構業主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令工程項目可順利完成,小部分項目的業主亦正進行相關安排,務求把工程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提醒分判商可循法律途徑申索償
政府發言人提醒,受影響的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政府包括金管局一直與建造業和銀行界保持聯繫,倘若分判商或供應商受到保華事件影響引致資金流壓力,金管局、發展局、建造業議會會與銀行公會溝通,以便銀行考慮以個案形式提供協助,有關企業可主動聯絡貸款銀行並提供所有相關資料,讓銀行適時了解企業的實際情况,在可行的空間下盡量作彈性處理。
政府發言人又稱,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