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和國家商務部今日(19日)合辦關於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修訂協議二》)宣講會,向香港工商界介紹雙方於去年10月9日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修訂協議二》的開放措施和落實安排。
政府指宣講會有超過350人出席,包括本地及外國商會、駐港領事館、主要貿易組織,以及專業界別的代表等。超過20個中央部委及政府代表在會上介紹《修訂協議二》的內容和落實安排,以及申請優惠措施的條件和程序,並即場解答業界的提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少珠和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樊世杰出席宣講會並致辭。
宣講會設有三個專題討論環節,分別為金融和法律服務;視聽和電信服務;以及其他服務(包括建築及相關工程、醫療、檢測和認證、廣告、旅遊和與旅遊相關的服務)。
內地與香港於2003年簽署CEPA,《修訂協議二》在多個香港特別具有優勢的服務領域加增添了開放措施,進一步便利香港服務提供者及專業人士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修訂協議二》在簽署當日生效,將於3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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